國務院總理李克強7月1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國務院出台政策措施推進情況督查彙報並部署狠抓落實與整改,強調要強化責任、真抓實幹、務求實效。(7月16日 中國政府網)
      從5月30日做出決定,到6月6日正式發出通知,到6月25日至7月5日8個督查組分赴中央27個部門單位和16個省(區、市)開展實地督查,再到7月10日前,各督查組將督查報告上報國務院,涉及19個方面共60項內容的國務院出台政策措施推進情況全面督查工作已經完成大半,目前剩第三方評估仍在進行中。總的看,地方和部門推進各項政策措施取得積極進展,政策效應逐步顯現,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髮揮了重要作用。
      但督查作為鞭策、推進工作的一種手段,其目的不是為了肯定成績,而是要發現問題。這次督查的規格之高、涉及部門之多、內容之具體細化是前所未有的,被許多人稱為是“一次無縫的、立體的和全方位的督查”。這次督查所遵循的原則、採取的方式也較以往更為嚴格、科學、審慎,既督地方、也督部門,既有各級政府的自查與實地檢查、又要引入第三方評估和社會評價,還在中國政府網上開展了“問卷調查”,讓整個督查更接地氣,能更快地瞭解政策措施在各地的落實情況,聽取來自一線的呼聲,及時發現問題和線索,從而推動問題的解決。
      通過這次全面督查,也確實發現了不少問題。比如,不少金融政策遇“梗阻”,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依然突出;銀行惜貸現象普遍,部分企業利潤抵不上銀行利息;銀行的一些防風險措施,實際上變成對實體經濟的“卡脖子”規定,反而加大金融風險;甚至出現了一些銀行工作人員聯手“高利貸”進行“尋租”牟利的現象。再比如,簡政放權的政策措施在部委及省級政府部門推進的力度比較大,市縣兩級卻“基本感覺不到”,監管越位、服務缺位問題比較突出;有些行政審批下放之後,一些中介機構扮演了“二政府”的角色;等等。
      發現問題後怎麼辦?這次的國務院常務會給了指令:既要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又要列出清單,明確時限、落實責任、逐項整改,兌現承諾。需要細化配套措施的,要限期出台;落實條件不完全具備的,要促進儘快到位;協調機制不健全的,要抓緊建立機制、明確責任人,同時加快完善相關法規制度。會議還進一步明確:整改情況要限期報告國務院,決不允許“走過場”,確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實到位。這也是對此前“國務院決不發空頭文件”的再次重申。
      由於此次督查時間較短,又是以“明查”為主,在一些問題的調查上是否被“打埋伏”,一些看到聽到的情況是否是“權宜之計”,也是人們非常關心的。而這些問題的答案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去查證,需要細水長流式的調研考察,甚至需要“暗訪”。因此,常態化的督查機制是非常必要的。此次會議明令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在建立督查長效機制上用心下力,加強上下聯動和工作協調,建立第三方評估制度,接受社會評議和監督。
      只有及時發現問題,切實解決問題,打通政策出台實施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地的“最後一公里”,破除中間“腸梗阻”,我們的各項政策措施才能暢行無阻、落地生根、開花結果、造福人民,我們才能取信於民,為今後發展打下更好、更長足的基礎。(安傳香)  (原標題:李克強:整改情況限期報,決不允許“走過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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