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极參与社區幫扶,出資幾萬元建立社區救助基金。“4·20”蘆山強烈地震發生時,他捐出10萬元現金,第一時間趕赴災區參與救援。近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社區矯正人員袁某某減刑一案開庭審理,有關部門和眾多社區幹部居民都出庭為他作證,認為他完全應該減刑。
  他的行為感動了很多人
  袁某某是本地一家公司的負責人,因行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成為社區矯正人員後,袁某某的行為讓很多人感動了。
  據熟悉情況的檢察官介紹,袁某某被安排在城北一個街辦接受社區矯正後,認真遵守社區矯正相關規定,悔罪態度良好,積極配合監管,參加社區舉辦的各類培訓、法律宣講等活動;瞭解到街辦經濟條件不佳,袁某某主動拿出幾萬元建立社區救助基金,用於社區慰問,幫扶困難群眾。
  而在“4·20”蘆山強烈地震時,袁某某不僅捐出10萬元現金,還第一時間與公司員工帶著多台挖掘設備趕赴重災區參與抗震救災,因表現突出,受到紅十字會等多個部門表彰。
  是否減刑還未作出判決
  袁某某的突出表現和悔罪誠意感動了社區幹部和許多居民,紛紛為他提出減刑建議。刑罰執行機關成都市司法局認定袁某某符合“重大立功”表現條件,近日依法提請法院對其減刑,金牛區檢察院監所檢察幹警代表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出席法庭。
  據瞭解,開庭審理中,多名社區幹部和居民書面或親自出庭為袁某某作證,希望能夠給他減刑。刑罰執行機關當庭出示了相關書證並傳喚三名證人到場作證。檢察院出庭人員對整個庭審過程進行了現場法律監督,確保各項程序、材料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並就袁某某減刑一案發表了檢察意見。據瞭解,這是新刑訴法實施以來成都市檢方首次指派檢察人員出席法庭全程監督減刑案件的審理,也是《社區矯正實施辦法》施行後成都首例社區矯正人員在矯正期間減刑案件的開庭審理。
  目前,法院還未對是否減刑作出判決。
  金牛檢 成都晚報記者 陳剛 實習生 黃向陽  (原標題:熱心公益的服刑男 都說該給他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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